2016年,金融工作局围绕我县经济发展大局,紧扣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,面对总体经济下行的压力,主动作为,敢于担当,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,优化金融生态环境,推动金融服务精准脱贫,创新金融服务,有力支持了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,总结如下:
一、全县三大金融市场运行情况良好。
2016年,金融发展态势持续增长。银行、非准金融机构、保险三大金融市场保持着平稳较快的发展。
一是银行市场快速增长。目前我县共有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,截至2016年12月底,全县9家银行各项存款余额193.62亿元,比年初增加22.13亿元,增长12.9%;各项贷款余额94.63亿元,比年初增加 19.21亿元,增长25%;贷存比为49%,比年初增长5 个百分点。表外融资规模达5.63亿元,实际贷款额约97.11亿元,全县金融机构存贷款保持持续增长态势。截至2016年12月底,全县金融业税收收入实现 11498 万元,其中,银行业金融机构税收达 7254 万元。
二是非准金融机构市场稳步推进。我县目前有1家小贷公司,1家担保公司。一是国银担保公司业务顺利推进。该公司大力拓展担保业务,经营业绩稳步增长,注册资本增资至2.58亿元,股份优化后政府占股提升到50.6%,降低了各大银行的准入门槛,目前该公司的在保余额已达到12.1亿元,为解决企业融资难、担保难问题。二是大别山小贷公司业务平稳发展。该公司在县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下,严格合规开展小额贷款业务。截至目前,大别山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463笔 1.9亿元。
三是保险市场健康发展。我县11家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3.67亿元,比年初增长3600万元,增幅11.3%;保险理赔5053.14万;保险业税收收入实现1052.35万元,同比增加216.84万元,增幅达26%。保费收入和税收的不断增长,为保障城乡居民的安居乐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的贡献。
二、金融工作的作法和成效。
2016年金融工作在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。我县已初步构建了“一主三辅”的融资体系,即:以持续扩大间接融资为主,以“五大基金”、增强社会资本融资、培育其他融资为辅的融资体系。
(一)创新设立五大基金。金融创新与时俱进。按照“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保本微利、科学管理”的基本原则,创新设立五大基金(即大别山振兴发展基金、政府增信基金、人才发展基金、企业互助基金和产业转型升级基金),运用市场手段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,降低企业融资成本,引导新兴产业发展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。其中:大别山振兴发展产业基金。整合三部分资金合计3.66亿元,包括:省财政厅借来的“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”三批共计23500万元、从省财政厅借来5000万元、从市财政局借来的“大别山产业发展基金”8100万元,合计使用了3.126亿元;政府增信基金。县政府出资1.587亿元成立风险基金,推出“集合贷”、“助保贷”等多个增信产品,推出了“政府 银行 保险 企业”的贷款保证业务模式,银行拿到风险金放大10倍支持我县相关产业发展。截至10月底,通过政府增信产品贷款共支持2617笔完成了10.47亿元;人才发展基金已正常运行。县政府预算安排1000万元设立人才发展专项基金,重点用于“双创计划”、创新团队和各类领军人才的招引、培养,聚集人才优势,助力红安县域经济发展。目前,1000万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已到位,已启动民间艺术、乡村医生等人才计划已投入200多万;中小企业互助基金。目前已经开始运营,注册名为红安鑫发企业互助基金公司已成立,8000万资本金已调拔到位。该公司发展态势总体平稳,资金借款业务运营良好。截止11月30日,已发展会员35家,吸纳会员资金2110万元,公司运营4个月,已帮助企业银行贷款过桥35笔,金额14770万元,为续贷提供贷款27140万元;解决企业临时救急资金需求48笔,金额7529万元,累计收回34笔,金额4759万元;产业转型升级基金。已成立红安宏昇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,完成了工商注册,管理人员和2亿资本金已到位。省高投与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双方已签订合作协议,已成立湖北高投红安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,并在省高投九游会网址最新官网上挂网公示。按照省高投的安排,下步将吸引恒丰银行、黄冈经发投注资,其中恒丰银行是投贷联动10家银行之一,一期规模达到2.5亿元,后续由恒丰银行放大和社会资本共同注资,总规模达到5亿元。计划2017年2月可以正式启动运行。
(二)深入开展金融扶贫。围绕“精准扶贫,不落一人”的总要求。精准扶贫小额贷款工作有序开展。成立了金融扶贫指挥部,组建金融扶贫工作专班,出台了《红安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实施办法》,扩大扶贫贴息和农户贷款规模。县政府拿出4370万风险基金,放大5倍到2.185亿元,向全县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市场主体提供贷款。截至目前,扶贫小额贷款共发放19574.7万元。其中:光伏扶贫贷款发放7004户5603.2万元;贫困户5万元贷款发放2215户10921.5万元;市场主体带动模式发放27家3050万元。按县委县政府推进“村出列、户脱贫”的要求,积极研究“村级集体经济贷款分红”方案,为解决我县56个重点贫困村的集体经济收入提供了办法,于12月中旬已完成了村级扶贫贷款2362万元放款任务,平均每个贫困村分红5.5万元,帮助完成了我县贫困村脱贫任务。
(三)强力助推企业上市。出台了《推动企业上市(挂牌)工作奖励办法》,已落实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奖励363万元。截至目前,挂牌上市企业总数为42家,其中“新三板”上市挂牌1家,上市企业数量全市第二,直接融资1.76亿。其中,15家四板企业在武汉光谷形成了“大别山红色科创板块”,9家企业登陆深圳前海四板市场,在全市率先开创了闯荡先进地区资本市场的先河。另外,湖北斯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7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“新三板”,该公司是红安首家在“新三板”上市挂牌公司,为新形势下我县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、促进良好发展树立了成功典范。2016年10月,我县政府与长江证券公司签订了“一司一县”结对帮扶协议,就支持红安企业上市、股权投资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,并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学习协议内容,部署安排相关部门制定与长江证券对接的方案,以实现长江证券与红安合作共赢。
(四)大力推进政银企对接。县政府牵头建立了政银企常态联系协作机制,在开发区创业大厦设立了企业融资服务办公室,从金融局、银行担保机构抽调专班面对面了解企业资金需求、点对点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。通过政府有形的手搭建合作平台,银企之间实现了高效联通、精准对接。今年组织“早春行”活动签订贷款11.52亿元,截至目前已发放10.46亿元,到位率达90.8%。此外,组织“五大基金”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“五个一批”对接工作效果明显。已与银行对接签约的企业有49家,已融资14.97亿元。对于没有与银行对接的“五个一批”企业,我们列出了清单,进行了任务分解,下一步,结合金融扶贫和灾后重建,进行银企对接,实现了对有融资需求的“五个一批”企业全面覆盖。
(五)合力助推金融中心建设。红安金融中心是我县县域金融工程升级版的核心项目。今年3月份已正式动工建设,项目规划占地150亩,引进社会资本联合投资10亿元集中建设金融大厦和民间金融街。金融大厦规划建筑面积3万平米,高22层,主体工程年底完工。建成后,将成为全省县级第一家、大别山地区首个集银行、保险、担保、证券、基金等金融要素为一体的区域性金融中心。为此我们研究出台了《关于加快推进县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金融中心由专业机构统一运营管理、统一招商入驻、统一保障服务,目前已签约招引16家金融和准金融机构。
此外,我们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优化全县金融生态环境,为全县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。金融生态环境排名从2012年全省第69位上升到第3位。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“金融信用县”、“保险先进县”,2014年、2015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“最佳金融信用县”。
三、2017年金融工作计划
(一)总体目标
实现社会融资总量35亿元,其中表内信贷增量超过25亿元。力争3家企业以上进入“新三板”市场,15家以上企业进入四板市场挂牌,1家企业进入主板上市辅导。引进湖北银行落户红安。实现新开业小额贷款公司1家以上。争创湖北“金融信用县”、“保险先进县”;我县金融创新的“五大基金”健康平稳运行。
(二)工作重点
一是扩大银行有效信贷投放。实现表内信贷增量超过25亿元。继续实行信贷投放目标管理,加大信贷考核力度,调整《存贷挂钩考核办法》,进一步引导、激励各银行多投放。
二是强化“五大基金”的作用。落实《政府增信资金管理办法》,督促各银行按目标任务完成进度。大别山振兴发展基金、政府增信基金、人才发展基金、企业互助基金运行情况良好,下一步,重点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基金落实。
三是继续实行银企对接常态化。阶段性持续开展“政银企对接”活动,围绕县委、县政府重大发展战略、重点工程、重大项目,实现全年组织3次以上大型政银企对接活动;
四是助推企业上市和融资。抓住长江证券与红安的“一司一县”结对帮扶机遇,力求企业挂牌和再融资不断取得新突破。积极推进债券融资。利用湖北省长江四板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我县已挂牌上市42家企业。推进ppp融资模式,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、生态环保、资源环境等领域项目建设。
五是加快推进金融中心建设。关于我县金融中心建设进度,目前已通过规划设计,各项工作有序推进。下一步将配套完善奖励措施,引导各类金融机构、金融市场、企业总部和中介服务机构等入驻红安县金融中心,使我县成为吸引、汇集各类金融高端人才的高地,真正将红安金融中心打造成为大别山地区有较大聚集力、带动力、影响力的区域金融中心。
六是做好金融扶贫工作。继续实施金融扶贫,全力配合精准扶贫工程,依托融资方式创新,探索新机制,落实扶贫贷款投放任务。同时,加大对村集体经济贷款的支持力度。
七是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目标,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与金融相关的工作。建立金融局党支部,开展党建工作。